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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5 19:35:45,点击:

一、2020级学生缴费

南宁大学路校区和防城校区学生学费、住宿费、书籍资料费等按本通知缴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和详见附件2)。

二、缴费时间和方式

2020级学生可在9月26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微国商院 采取微信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校报到前可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生源地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并在入学报到后向辅导员、班主任提交“贷款受理证明”。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按要求到银行自行缴纳差额学杂费,生源地贷款的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各县市资助办。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771-3245400

四、正常转学、退学的处理

入学后,经学院同意正常转学、退学的学生,已交清的当年学费根据桂教财基(2007)237号文《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退学退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按以下情况退费:1.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日计算清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计算学费和住宿费的时间,每学年按300天计算;2.学生入学已领取教材和军训服装的,学校按已领取教材和军训服装的费用进行结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结清。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到当天,学院不设现场收费点,请学生尽量在开学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扫码提前缴费,以便到校后能快速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自行保管好“缴费账单”,可截图留存,到校报到注册时出示,作为已交学费的凭据。

2、学生在开学前应自行按上述标准足额缴纳学费,不足额缴纳学费且没有办理缓交手续的,不能办理注册手续。
   3、校企合作专业按本通知上的缴费标准及提供的账号或者二维码缴费(详见附件4)。

4、截止到11月13日前未交清教材费用,不予发放本学期教材。
5、请各班班主任、 辅导员收到此通知后及时传达给所带班级学生,请学生工作处指定专人负责通知防城港校区带班的班主任或辅导员。

附件:1.2020级学生各项目缴费标准(南宁本校区)

      2.2020级学生各项目缴费标准(防城校区)

3.缴费方式

4.校企合作专业培训费和制服费的缴费方式和操作步骤说明

 

 

 

                              财务处

                       202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