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通知

来源:党委(学院)办公室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8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为三级甲等以上,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不得低于二级乙等”,并根据学院《关于印发< 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商职院〔201117号)文件精神,为了有序地推进素质教育学分的实施,我院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培训和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201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工作于2014920开始,培训时间拟从201410月底开始,正式测试时间拟安排于11月底。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会计系、金融系2013级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的测试;

(二)其他系20122013级学生如未达到学院普通话素质学分要求者也需参加;

(三)本校教职工,外校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测试。

二、测试等级确定及证书: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根据在测试中所获得的分值确定等级,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可获得与各自测试成绩相应的等级证书。

三、学分取得要求

(一)开设《普通话训练》课程的专业,学生通过测试达到规定等级的计2学分。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可作为《普通话训练》素质教育学分。该课程成绩以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的等级证书成绩为准,不再进行期末考试。

(二)未开设《普通话训练》课程的学生,经培训和测试达到规定等级的计1学分。

(三)经学习、培训和测试但未达到规定等级的,每参加培训和测试一次计0.5学分。

四、报名交费:据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文件规定,相关收费如下:

(一)本校学生共计交费63.5元;

(二)本校教职工共计交费92元;

(三)外校人员共计交费99/人。

(四)本校已经上过《普通话训练》课程的学生、选修过《普通话训练》公共任意选修课的学生、参加过普通话考试培训的学生可不参加培训,缴纳费用为46元。

五、报名方式:本校学生上教务系统报名,以班级为单位到学习委员处集中交费,学习委员统一将报名费交到财务处,然后把交费收据及交费名单交到公共基础教学部(3-410办公室)赵荣娟老师处;教职工及校外人员可直接到财务处交费,然后凭交费收据到公共基础教学部赵荣娟老师处报名。以上材料于20141014日前交到公共基础教学部赵荣娟老师处。

六、交费时间:2014926日—929日,交费地点:98楼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培训及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与公共基础教学部基础教研室联系。联系电话3276987(办),联系人:赵荣娟老师。

 

                                  公共基础教学部

                                                                        2014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