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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07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和各个环节按规范进行,检查和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院办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成立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是在学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咨询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全院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体系实行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即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和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学管理的监督性机构,是进行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反馈和教学质量监督、指导的组织,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是各教学单位对教学质量的自我监控、具体帮助和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组织,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基础部分。
第四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各系部代表组成。
第五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设小组长1名,督导员1—2名,由在岗教师兼任。
                                   第三章 职 能
第六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是学院内部教学运行的质量监控系统之一,是学院领导授权的属于学院内部对教学工作的督导,它通过对学院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监督教学过程的管理和实施,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训教学)进行测评和指导;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八条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是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的常务机构,代表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行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职能。
第九条 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对系部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各教学环节的管理、实施和质量进行监控和指导。
                               第四章 督导委员的聘任
第十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教育教学政策和法规,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对教育教学理论有一定的造诣;愿为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服务;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或教师,及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管理经验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院各系部推荐,经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聘任。聘任期为3年,符合条件的,可连聘连任。
第十二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在聘任期间因工作变动、身体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正常工作者,由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报请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改聘。
                               第五章 督导委员的权利
第十三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有权对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系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
第十四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有权参加学院教学方面的重大工作会议,对学院教学体系建设和科学发展进行监督和咨询;有权对教学资源保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各有关部门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并加以研究和改进。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