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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的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02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统战部)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努力把握新时代对高校统战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完善制度举措,不断提升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的方案〉的通知》(桂统发〔2020〕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党委完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党员校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党委(学院)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工会、团委、信息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战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学校党委统战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学院)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工会、团委、信息网络中心等部门1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各党总支履行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党总支设统战委员,具体抓好统战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统一战线有关工作法律法规。

(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各部门落实统一战线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研究起草全校统一战线工作规划、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文稿。

(四)承担联络协调、调查研究、会议组织、文稿起草、信息编报和督办落实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根据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定调研课题,推动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研究,并向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提出建议。

(六)检查督办领导小组各项会议形成的决定、意见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部署制度。每年收集议题,筹备召开1-2次以上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1次以上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形成纪要报审印发。定期向上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我校领导小组的经验做法、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每年1月15日前向上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上一年工作,每年1-3月起草领导小组工作要点报审印发。领导小组重要政策文件需要呈报组长签发,视情提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一般文件由分管统战工作的小组领导签发。

(二)调研指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调研指导联系点,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及学校各部门的日常联系。每年开展1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和中央统战部、自治区党委关于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调研指导。调研指导结束后1个月内需形成报告报领导小组,并视情报上级部门。

(三)述职评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实施小组成员向领导小组报告统一战线半年、年度工作情况的机制,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按“前5后3”原则进行点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维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单独书面反馈,视情全校通报表扬。组织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贯彻落实《工作要点》和履职情况,由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对于成绩优秀的由领导小组领导进行表扬。述职评议结果将纳入专项考核参考依据范围。

(四)谈心谈话制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每年和重点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谈心谈话1次以上。谈心谈话可采取“一对一”个别谈心方式,也可视情举行小范围“一对多”的集体谈心,或通过专题谈心、走访谈心、临时约谈、日常谈话来实现。各成员谈心谈话情况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情况可以简报形式公布。

(五)通报约谈制度。针对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出现重大偏差的、不到位的,对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推进不力、进度滞后、未按要求完成的,或被通报、点名批评或要求整改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因处置不当而发生损害统一战线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政治事件、社会事件,发生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群体性事件等情况之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视情会同校有关部门对相关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通报约谈。被通报约谈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存在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采取切实措施按时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督促检查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列入自治区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的督促检查事项或根据上级部门对应需开展的督促检查事项,制定实施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批准,牵头组成工作组开展。督促检查结束后于20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呈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审阅并视情报校党委,根据校党委和相关领导同志批示意见,及时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被督促检查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七)经验交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统战工作的经验做法,交流各部门各单位统战工作重要情况。各部门各单位经验做法可直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定期上报相关部门;结合相关会议开展经验交流,安排大会发言或书面交流经验;摘选编印典型经验报送上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刊发的将给予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精神,夯实政策基础。坚持和完善校党委有关统战工作的制度和规定,用制度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有关部门及各党总支要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谋划,形成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及校党委要求情况和成效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