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2 点击数:

各广西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19号)(附件1)文件精神,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广西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商业行指委)具备推荐资格。经研究,广西商业行指委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以本次评选结果为基础,向自治区教育厅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参评名额。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有申报意向的院校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及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范围

2019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结题的教育教学课题项目的成果,2019年之前未申报过自治区教育厅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也可以申报。

二、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设定上限,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评选结果可以空缺。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质量确定奖励名额及等级,对获得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广西商业行指委向自治区推荐申报名额为1个,获得特等奖的项目成果将获推荐参评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若特等奖出现空缺或放弃,则根据评选分数依次递补。

三、时间安排

(一)提交材料518-28日各单位向广西商业行指委提交材料。

(二)组织评审:6月中旬前组织专家评选,并进行公示。

(三)完善材料及提交 630日前获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资格的项目经完善后,再次向广西商业行指委提交材料。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2)(一式7份)

2.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书》(附件3)(一式7份)

3.《教学成果报告》(一式7份)

4.《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一式2份)

5.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

(二)装订及提交要求

1.成果材料纸质版以文件袋袋装提交。每项申报成果1袋,其中材料1-3按顺序分7份装订成册,材料4独立装订成册,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推荐院校的申报材料自行汇总后,填写《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4)后,统一提交。每项成果电子版以“××学院(学校)+成果名称”命名。

3.电子档材料通过邮箱或者U盘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报名及联系人

联系人:曹靖雯 0771-3245261 18569509147

0771-3241634 13807712827

电子邮箱:GXSYHZW@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19号)

2.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成果一览表

3.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书

4.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排序汇总表


                  广西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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